承德市物业管理办法(承德市物业管理条例2019)
“买房一个月、物业一辈子。”随着城市化不断发展,物业管理越来越成为与居民休戚相关的焦点。为更快更好地解决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市出台了符合实际、具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关于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承德市城镇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8月1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发布会,就《条例》出台的背景、过程、内容等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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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高度重视物业管理,为了制定好《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历时两年完成,该项工作被列入到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期间经过了多次意见建议的完善,立法调研组深入小区走访,与各部门、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进行座谈,先后修改数十次,综合运用听证、论证、咨询等方式,不断修改完善,最终确保了高质量立法。
《条例》共七章五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八条)。主要明确了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主体责任、体制机制等内容。提出了坚持“党建引领、政府监管、属地管理、业主自治、专业服务”的原则,明确了监管主体职责,对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作出规定,重点明确街道、乡镇和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
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九条至第十五条)。明确了业主大会的设立、业主委员会的产生以及法定职责,对如何发挥业主自治组织、发挥街道社区职能作用等内容作出规定。
第三章物业服务(第十六条至第二十八条)。明确了物业服务人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义务,对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物业收费、业主交费、物业服务人员管理等内容作出规定,重点规范了物业服务人的行为。
第四章物业使用(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七条)。明确了物业权属、业主义务和物业使用的禁止行为,明确了物业专业运营单位的职责,对住宅小区违规停车、违规养犬、私搭乱建、乱堆杂物、损坏物业设施设备和住宅维修资金使用等内容作出规定。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二条)。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依法加强物业监督管理。是针对物业管理部门职能分工不明确、管理机制不理顺的问题,对我市物业管理体系、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工作考核和法律责任作出规范。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至第五十二条)。明确了法律责任,依据上位法对违反本条例行为作出处罚规定。
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三条)规定了条例实施时间,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