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华表示,今年是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法条的落实需要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且协同联动、主动作为,用具体、有效的措施推动进一步细化落实。截至目前,已有兄弟省市出台了当地的《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上海人民检察院还出具了《家庭教育指导建议书》,人民法院开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林华认为青岛更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担当,突出家长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部门责任,汇聚各方力量,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打造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的“青岛方案”。
她建议,健全运行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法条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和要求,要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完善协同工作的运行机制,通过联席会议、成立工作小组等形式,理顺各自工作职能。同时要发挥已有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作用,并将“新要求”纳入重点研讨和实施的范畴。
设置家庭教育工作专项经费。政府各级部门要为家庭教育工作设置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开展家庭教育师资的培训、编写指导读本、建设信息化平台、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等等。
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建设。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确定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要依法落实指导机构的功能和定位,让家庭教育研究、队伍培训、公共服务产品研发等更加规范。
建立督导评估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专项工作推进方案,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推动家庭教育实施体系的形成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