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学还收餐费,这是一种严重的侵犯人权的行为。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得到公平合理的教育,而不是被强迫去工作。学校应该为学生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而不是让学生们被迫从事劳动。
如果学校要求学生们去工作,那么这是学校与雇主之间的合同,而不是学生的职责。学生应该享有的权利包括受教育权和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学校不应该强制学生们从事劳动,而是应该提供合适的教育机会。
此外,学生们在上学期间应该受到充分的保护。学校应该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确保学生们的安全和健康。同时,学校也应该提供必要的帮助,例如医疗和护理服务。
因此,学校不应该要求学生们去工作,而应该提供合适的教育机会。学生们应该享有充分的受教育权和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学校也应该保护学生们的权益,确保学生们能够安心地上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