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历表上家庭成员婆媳关系(干部履历表家庭成员关系)

如果把公司比喻成为一个原生家庭,父母就是子女的全资控股股东,同时身兼董事长、总经理等职能。这种情况下,父母在家里就是一言堂,对儿女骂几句、打几下,也是情理之中,很难建立起公司治理结构。即使儿女长大成人,能够挣钱养活自己,有些父母依旧强势,收缴管控儿子(子公司)的工资卡。

终于有一天,儿女结婚了,家庭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结婚时,男方买房,女方买车,双方家长同时出资入股,成为新生家庭的股东。生出孩子跟爷爷的性,相当于大股东合并报表。如果孩子跟了外公的姓,相当于做上门女婿,被反向收购。儿女成家后,父母不能再像从前那样独断专行,对子公司事宜如果有想法,需要和儿媳妇、亲家母沟通协商。到了这个阶段,公司才有了权力制衡,也才会建立起治理结构。

有过婚姻经历的人都懂得这样的差异:填写履历表,婚前父母写在“家庭成员”一栏,而婚后“家庭成员”中变成爱人,父母被弱化到“主要社会关系”栏目中。这种变化会延伸至生活的诸多细节中,比如生病住院需要家属签字,婚前是父母签,婚后是爱人签;再如婚后分家另过,户口簿单列,钱也是各花各的。一言以蔽之,婚前我们和父母是一家人,婚后我们有了自己的家庭,和父母“各过各的日子”。

不结婚时很自由,“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夜不归宿也没人管你,只是有时会感到寂寞。一旦步入婚姻殿堂,开启二人世界,你不再寂寞,但也失去了不自由。至少晚上要回家,不能让妻子抱怨:“当年你追求我时,在我这赖到半夜还不想走;结完婚可倒好,我等你到半夜,你还不回来。”1990年,林忆莲曾演唱过一首歌——《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有的男士在这方面做得的确不好。同样的道理,创业者不能一方面要着新股东的钱,另一方面依旧“我行我素”。你不再是“快乐的单身汉”,必须转换角色,懂得责任和担当。

在新公司中,各方股东权益共有,凡事要交流沟通,力求达成共识。特别是大股东,也不能为所欲为,无视小股东的权益和意见。在小家庭中,哪怕钱都是男人挣的,老婆是全职太太,遇到事情,夫妻间也要有商有量,不能仗着自己“胳膊粗、力气大”而一意孤行。一个家庭,一个月挣了多少钱,哪些钱卖奶粉,哪些钱要付按揭,夫妻之间要有本账,信息透明。

关联交易可以有,比如原料采购、经销代理、品牌共享、抵押担保等。通过资源共享,股东可以实现“1+1>2”的协同效应。然而关联交易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会优势互补,用不好就会引起互相猜忌,甚至引发事端。特别要注意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处理好财务监督、信息披露和小股东权益保护等问题。

现实中,有人喜欢背着爱人藏“私房钱”,悄悄交给自己的父母,引发了家庭矛盾。这相当于大股东利用实际控制权,在子公司进行利润转移、资金占用,小股东当然会有意见。聪明的做法,给老婆婆钱时,最好要让儿媳妇给,给丈母娘钱时,最好要让女婿给。这相当于让非关联方的执行董事,确认这一关联交易的公允性,老人也会觉得更有“面子”。

现代城市生活,孩子上中学以前,没有老人帮忙带娃,真的很难。然而父母又是股东,又和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这就属于关联交易。很多孩子感受的生活是“我是妈妈生、外婆养,爸爸下班教我去上网,爷爷奶奶周末来欣赏”。这里我要请爷爷奶奶注意,外公外婆跑菜场就是在出力,相当于无形资产入股。爷爷奶奶欣赏完孙子转身离去时,应该用有形资产做出补偿,留下一个装钱的信封。毕竟孩子跟着爷爷的姓,亲家母出力,你不出钱?

婚姻的本质,是母亲将儿子的实际控制权让渡给儿媳妇,此后“娶了媳妇忘了娘”,这一股权交易酿成了人类社会的千古难题—婆媳纷争。我曾经看过一则报道,一对年轻夫妇结婚三年,婆媳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据儿媳妇讲,婆婆酷爱自己的儿子,每天凌晨两点,婆婆都会蹑手蹑脚,潜入小两口的卧室,亲自己儿子两口,再悄悄地溜出去把门带上。儿媳妇忍无可忍,提出离婚。如果儿媳妇所言属实,这个婆婆确有问题。儿子结婚了,不再是你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作为“老股东”,需要摆正自己的位置。

俗话说“一母生九子,九子各不同”,在传统大家庭中,大儿媳妇是最难当的。试想一下,公公婆婆和小姑子、小叔子,身上有着共同的DNA,属于“一致行动人”。只有大儿媳妇是“外人”,面对错综复杂的家庭关系,第一个“外部股东”多少要吃点软亏。

到了小儿子娶媳妇的时候,问题就会简单很多。因为,前面的哥哥姐姐都已各自结婚,分家另过,家里的“产权关系”已经非常清晰,那个“最可怕”的老婆婆已经被前几个儿媳妇给“练出来”了——她已经知道该怎么做婆婆,哪些事情该管,哪些事情不该管。

老婆婆当到最高境界,就是《红楼梦》中的贾母。阖府上下,四世同堂,几百号人。有些重大事项必须请示贾母(董事长)点头批准,有些日常事情贾母就会示意孙媳妇王熙凤(总经理):“这些事情你们看着办吧,不用再来问我啦!”贾母的这种分权和授权也是岁月累积出的人生经验,学习当婆婆的过程就是学习“公司治理”的过程。

这里要提醒创业者,一定要善待第一个外部股东,在估值上做出妥协。TA就相当于嫁入你家的“长媳”,敢第一个“吃螃蟹”,给你的不只是资金,更是尊重和信任。打个比方:疫情突发,某个餐馆被迫停业三个月。终于疫情结束,走进来第一位顾客,要了一碗面。如果老板会做生意,就该打个8折,再加个菜,恳请这位顾客在“大众点评”写个好评。如果老板赚钱心切,就会想着:三个月没赚钱,终于来了一单生意,我狠狠宰他一刀。这种格局,生意肯定做不好。

寒门出贵子,大山里的凤凰男“梁山伯”考上了985名校,很快与同班富家女“祝英台”坠入爱河。毕业后,二人在一线城市结婚生子、幸福美满。梁山伯感慨人生:兄弟姐妹中,只有自己考上大学,其他人都还在家务农。父母含辛茹苦、省吃俭用,供养自己完成学业,花在自己身上的前远多于其他兄妹。如今条件好了,应该在经济上多补偿一下爹娘,比如在城里给老人买个房子。这种想法虽在情理之中,有时候却得不到祝英台的支持,原因何在?

祝英台认为:如果没有你父母当年供养你上大学,你就是个中学生,我们根本就不会相识,这也是你们家的出资前提。如今把陈年旧账翻出来,甚至还要把当年的学费“补偿”回去,难道我当年嫁给了一个中学生?可是,梁山伯若是把祝英台的这种想法告诉生身母亲,老娘难免会以泪洗面:我白养你这个没良心的儿子!

婆媳矛盾根源何在?就是资产评估基准日。妻子对丈夫的评估从结婚之日算起,婚前的剩余资产和商誉价值直接清零。而母亲对儿子的评估则是从出生之日开始算起,含辛茹苦,岁岁年年。试想:婆媳二人对同一个男人做资产评估,基准日相差20多年,上帝也无法调和两人之间的分歧。现实中,母亲就是老股东,在创立企业的过程中,倾注了太多的心血和情感,估值时有着浓厚的主观色彩。在父母眼中,自己的孩子就是世界上最好的孩子。而妻子就是新股东,对婚前财产没有兴趣,因为只有婚后存下来的才是共同资产,心态也更为冷峻和理性。

清官难断家务事,很多人这辈子也没能处理好家庭关系,很多股东也一直没能建立起良好的公司治理。其实,公司治理和婆媳关系殊途同归。要解决这些矛盾,共情能力至关重要。新老股东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老股东(婆婆)说一声:以后就把他(儿子)交给你了,替我好好管着他。而新股东(儿媳妇)则说:“谢谢给我养育了这么好的一个儿子送给我”。最重要的是相应国家三胎政策,婚后添丁进口,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全家人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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