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不了的婆媳关系该离婚吗(婆媳不合导致离婚)

1.婆婆和媳妇,一个家里的两个甲方爸爸

今天看《脱口秀大会》,恰好听到思文讲自己和婆婆的故事。有趣的是,那一期的主题是“要做生活的甲方。”我们都知道所谓甲方,通常是职场里指手画脚挑毛病的那个,而乙方往往都是心里有一万句草泥马但还是要表面上笑脸相迎卑躬屈膝。思文的理论很有意思:婆婆和媳妇都觉得自己互为甲方。经常在一些小事情上较劲。

她就提起和自己的山东婆婆因为山东面粉筋道还是陕西面粉筋道这种事情较劲。这种事有对错吗?显然没有。但婆媳生活中为了这些事较劲太多了。

我的一位闺蜜就经常跟婆婆吵架。她一年年薪二十多万,买了自己喜欢的水果放在冰箱里,过了几天婆婆打开冰箱看到尚未吃完的水果,直接对儿子抱怨:你媳妇怎么这么败家!买了这么贵的水果为什么不吃!我闺蜜简直要被气死:我挣的钱我买的水果,吃不吃关你屁事!还有她生下孩子之后,第一次给孩子洗澡又和婆婆吵了起来。两个人为到底应该放多少洗澡水争吵不休。婆婆很节俭,节俭到令人发指的地步,明明有钱非要去菜市场捡那些没人要的菜叶子回家给儿子一家做饭吃,闺蜜吃不下去这种东西,自己买肉炖肉吃,败家的称号又按到了头上。

真的是很像公司里互不相让的两位甲方爸爸,非要因为乙方用了PS还是Photoshop争论,非要因为PPT用宋体还是黑体争论,这些事根本没有对错,只有个人喜好而已。争吵,只是因为两个人都认为自己是权力最大的那个,但对方不认同而已。

2.假如你是乙方,你能做的比老公更好吗?

既然思文提出了这个思路,那么我们就顺着这个思路,把自己放在乙方的角度上看看怎么处理问题。恰好我曾经呆过一家公司,就遇到过类似的情况,虽然我不是乙方,但是我是个夹在两位领导中间的小职员。我隶属于销售部门,但是做的是宣传工作。对销售经理直接负责,但销售部门的宣传事宜较少,公司总裁却很喜欢叫我帮他做一些文案工作。做的时间多了,我的工作很多时候偏向于总裁秘书一样的性质,销售经理看到很不开心,先是找我谈话,强调我是归他管,我立刻表忠心,并且认错道歉说是我自己没注意。之后销售经理又去找总裁发火,控诉他滥用职权、不把自己放在眼里。

可我们那位总裁嘴上说着下不为例,一转身就又开始给我布置任务,我委婉拒绝,他却是一种不容置疑的态度。我夹在中间左右为难,两边都得罪不起,明明是大佬们的纷争,我却眼看着就要成为炮灰。几个月后,我选择辞职,以个人原因离开了那家公司,两位领导都很舍不得我,可我真的觉得是他们亲手逼走了我。这样的我,像极了婆媳矛盾中的丈夫,我们总说,没有解决不了的婆媳矛盾,只有不会处理矛盾的丈夫。可换位思考,假如你是丈夫,在两位姑奶奶面前,你能做的比老公更好吗?还是像我一样,只能选择退出?

3.长者为尊,生活靠忍,婆婆是永远的甲方

有些人,婆媳关系一不好,就想着离婚,那不就像职场上关系不好的两个领导,解决不了自己的矛盾,却要无辜的员工陪葬吗?生活只能求仁得仁,不能买一送一。当初,你是为了什么才嫁给了这个人,是为了一个好婆婆?假如是,那么你选错了,你可以走。假如不是,你是为了你老公来的,那谁能保证你的老公恰好有一个好妈妈呢?就像我们选择一个公司,是为了这家公司的高工资,可是去了才发现原来有那么多难缠的甲方爸爸,那么是不是就要立刻走人呢?你走了之后是否又能保证下一个公司没有这些甲方呢?要我说,拿人钱财,替人办事。在一个公司上班,钱给足了,甲方爸爸把黑说成白,我也随声附和。

就如嫁给了一个好老公,婆婆说山东面粉筋道,那我于是也说山东面粉筋道吧,反正我也不吃面,筋道不筋道她开心就好。但如果甲方爸爸已经超越了人的底线,拿的那点工资已经不能让我选择指鹿为马,那就下狠心正面刚一次,抱着撕破脸皮的目的,撒一顿泼然后扭屁股走人。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就像婆婆如果已经欺负到,半夜要和我和老公睡一张床,那我可能第二天就会去民政局领一张离婚证。

一山不容二虎,一家没有二主,长辈若在,以长为尊,婆婆就不是你的平级,而是你的甲方。假如婆婆不在,你便是一家之主,是永远的甲方。生活从不是一帆风顺,人生的道理无非就是要么忍、要么滚。什么时候忍、什么时候滚,都在你心里的那条线,不超越底线,不妨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没了底线,死撑着也幸福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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