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安航空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规范2024年西安航空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学院批准,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报名参加2024年西安航空学院综合评价招生: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符合高校招生入学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3)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和综合素质,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和较强的学科学习能力;
(4)身心健康,符合高校招生入学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5)具备相应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具有完成学业的能力;
(6)热爱航空事业,具有从事航空专业工作的热情和动力。
2. 对具有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按照综合评价招生流程进行录取。
二、招生内容及程序
1. 综合评价招生内容:
(1)综合素质测试:通过面试、笔试等方式,对考生的政治、思想、文化、道德、学业、科技、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
(2)学科学习能力测试:通过学科知识测试、学科竞赛、学术论文、科研实践等方式,对考生的学术能力和学科素养进行全面考查。
2. 综合评价招生程序:
(1)考生报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业成绩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单、学科竞赛证书、学术论文、科研实践报告等;
(2)综合素质测试:由学院组织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具体情况在学院官网和招生平台上公布;
(3)学科学习能力测试:由学院组织学科学习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具体情况在学院官网和招生平台上公布;
(4)面试:由学院根据综合素质测试和学科学习能力测试结果,组织考生进行面试;
(5)综合考核结果公布:学院根据综合素质测试和学科学习能力测试结果,公布考生综合考核结果;
(6)录取结果公布:学院根据考生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和招生平台上公布。
三、其他事项
1. 学院将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严格管理,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2. 学院将对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考生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3. 学院将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确保考生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和较强的学科学习能力。
4. 学院将对考生进行面试,确保考生具备从事航空专业工作的热情和动力。
5. 学院将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和学科学习能力测试,确保考生具备全面、深入、系统的学科基础和学习能力。
本章程由学院解释权,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
特此声明。
西安航空学院
2024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