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多地,如北京、河南、安徽、广西、青海等省市的人社部门发布通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违规超时加班集中排查整治行动。能下这个决心,开始整治违规加班这个相当普遍的顽疾,相当不容易。应该看到,整治企业违规超时加班,将面临三个难处,但只要认识到位、行动有力、处罚有效上,或可以刹住违规加班的歪风。
一、整治违规加班,有三难
违规加班,是经常违反劳动法,不经与工会和劳动者的协商同意,长期让劳动者劳动8小时以上的行为。
《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这是法律,但在实际执行上,很多企业都能变通和例外处理,以至于劳动时间普遍超长,休息日没有保障,节假日经常要上。如果真要整治,将会面临如下三个经常碰到的难题。
一是难在底薪底,员工加班是无奈上
很多企业将底薪标准,骑着最低工资线来确定。如果员工拒绝任何加班,根据不同省份的最低工资标准,将只能拿到每月1500-2200元不等的底薪。加上一线员工往往因学历低、供给过剩等因素,不少企业因生产不能停、工作特殊不等停工为理由,安排长时间工作达10-12小时。
如果真要严厉整治超时加班,一些企业会以减少工资报酬相威胁,不超时劳动就只能领取最低水平工资。通过动员员工配合作假,企业将人社部门的整治活动给应付过去。你一来检查,企业先自查,他们就做好完善的材料,即使召开座谈会,一线职工也会不如实说,哪怕你公布举报和投诉电话,也没人主动反映实情。此其一。
二是难在企业创新转型慢的深层次原因上,整治会加剧这类企业的生存困难
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创新转型是很艰难的。在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安排加班是企业之间恶性竞争态势下不得已的选择,企业通过减少工作的班次,延长工作时间,大大减降低了人工成本。而恰恰在用工市场的另一端,大量需要养家糊口的劳动者要挣钱,他们得还房贷、养孩子、缴社保、给老人治病等,靠最低工资线就只能紧巴巴地维持温饱,况且,还会有等待就业的劳动者要找工会机会。
一旦开始严厉整治,这些企业经营就会更艰难,不仅税收完不成,甚至原有工人会失去工作机会,这就是两难的选择。此其二。
三是排查整治的阶段性问题,排查整治的治标难治本
为期两个月的排查整治,显然不足以有效遏止较为普遍和严重的超时加班问题,但总是起了一个好头。怕的是,排查是公开的,整治是阶段性的,加上现在本来就是生产淡季,两个月过后,一切照旧,治标不治本,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仍然见怪不怪了。此其三。
二、认识到位、行动有力、处罚有效、不定期巡察,就会管用
1.认识上要到位:违规加班不利于员工健康,不利于家庭团聚,不利于产业创新升级,不利于扩大国内消费,它仅仅是利用了劳动力供给过剩、就业压力大的这一阶段性的国情。一线职工加班少了,才能有机会休息,才能顾好自己的小家,才能有时间去消费并带动更多的就业。可以说,一些行业的普遍违规加班是一个死循环!
2.行动要有力: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公布网络留言窗口,公示举报投诉邮箱,在工业园区设立投诉信箱,再根据举报投诉的线索进行核实。查上下班打卡记录、台账,并结合暗访式查,查他个措手不及!
3.处罚要有效:光罚款是不行的,罚款最终都会转嫁到职工和消费者身上。对于拒不限期改正的,责令关门10天半个月的,收效就会立竿见影。
4.执行要普遍:只排查个别行业、园区是不行的,只排查正式员工也是不行的,因为会导致转移和转嫁,要将正式工、派遣工、临时工等都纳入排查整治的范围。加班要自愿,加班要支付加班费,先把这两个基本前提满足了再说。
更重要的是,两个月专项整治后,要不定期巡察回访,冷不丁地杀个“回马枪”,或可有效治治这股违规加班的歪风。